Upgrade to Pro — share decks privately, control downloads, hide ads and more …

性別平等教育報告

Sponsored · Your Podcast. Everywhere. Effortlessly. Share. Educate. Inspire. Entertain. You do you. We'll handle the rest.
Avatar for guardian guardian
October 30, 2014
130

 性別平等教育報告

Avatar for guardian

guardian

October 30, 2014
Tweet

Transcript

  1.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背後的故事 • ⼀一、準學⽣生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處理
 ⻑⾧長久以來,我國學校教育⼀一直避談性教育,未能提供學⽣生安全性⾏行為之觀念與資訊,導致校園對 於懷孕之學⽣生缺乏積極協助措施,對於未婚懷孕之學⽣生除了予以道德責難外,甚⾄至施以退學處分 剝奪其受教權,此種處分之⽅方式,實不符性別平等教育之精神。因此,在 2004 年 6 ⽉月

    4 ⽇日⽴立法 院通過並於同年 6 ⽉月 23 ⽇日經總統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中,即明定學校應針對懷孕之學⽣生, 擬定諮商輔導、調整或補救課業活動,積極維護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 ⼆二、、程序正義的重要性
 法制化的⺫⽬目的係透過程序來達成個案正義,⼀一個落實正當程序之處理過程,將 使調查結果具有正當性及可預期性,⼈人⺠民也較能信服制度設計下相關公權⼒力之 ⾏行使。《性別平等教育法》已實施滿第⼗十年,每個法條背後的故事,深深刻印 在每個關注此議題⼯工作者的⼼心中。作為⼀一個性騷擾事件之倖存者,曾經我認為 「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於事件處理過後,很希望能揮別過去,重新開始⼀一 個新⼈人⽣生。但當我⾯面對性騷擾之真實存在及從事性別平等⼯工作後,才發現所尋 求的正義,就是程序正義,⽽而所謂的程序正義,並⾮非掌握在少數有權者的⼿手上, 如果能成為⼀一個法律上開啟性別案件之程序主體,即可以啟動程序、參與程序, 主宰⾃自⼰己的命運,並成為程序所要實現的⺫⽬目的。因此,我很慶幸⾃自⼰己可以成為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法》背後的故事,往後的⽇日⼦子仍會持續關注及監督這部法 律。
  2. ⼆二、法⼊入校園的意義與功能 • 若論性平法這⼗十年來對校園的最⼤大影響,莫過於處理校園性別事件代表了 「法⼊入校園」的⾥里程碑。性平法以將近⼀一半的條⽂文篇幅規範校園性別事件 之處理,並另外授權訂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覇凌防治準則」(下稱 防治準則),是「法⼊入校園」的關鍵所在 • 校園性別事件已逐漸落實依法通報
 校園性別事件的通報數量最能彰顯性平法「法⼊入校⾨門」的重要功能,蓋學校若未依法通報校園 性別事件,即不可能期待學校依性平法的精神處理校園性別事件,主管機關亦無法進⾏行必要之

    ⾏行政監督,故依法通報校園性別事件係落實性平法的「任督⼆二脈」。⽽而依據教育部的統計資料, 校園性別事件的通報⾃自性平法施⾏行初期的⺠民國 95 年⾄至去年(⺠民國 102 年)為⽌止,歷經了穩定 且⼤大幅的成⻑⾧長(括號內為該年度通報數量):95 年(359 件)、96 年(522 件)、97 年 (645 件)、98 年(536件)、99 年(1882 件)、100 年(3670 件)、101 年(5123 件)、102 年(4421 件 )(註 1)。通報數量的⼤大幅成⻑⾧長背後的原因,與其說是校園性別事 件的⽇日益嚴重,⽏毋寧是歸諸於下列兩⼤大因素:
  3. • (⼀一)學校在依法通報的壓⼒力下,⾃自然減少未通報的校園性別事件:
 此⼀一因素於性平法施⾏行的前幾年尚不明顯,但隨著⾏行政監督
 (包括監察院對若干指標性案件的糾正或彈劾)的不斷要求,
 尤其是⺠民國 100 年 6 ⽉月 22

    ⽇日修正公布的性平法⼤大幅加重罰則,
 形成了近來通報數量⼤大幅成⻑⾧長的重要背景。
 按學校未依法通報校園性別事件原先的處罰依據是當時的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現已更名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罰則僅有新臺幣 6 千元⾄至 3 萬元,且⾮非由教育主管機關,
 ⽽而係由社政主管機關裁罰,對學校的制約較為有限。
 惟⺠民國 100 年 6 ⽉月 22 ⽇日修正公布的性平法則⼤大幅加重罰則為
 新臺幣 3 萬元⾄至 15 萬元,且由教育主管機關裁罰
 (參⾒見性平法第 36 條第 3 項),
 另於性平法第 36 條之 1 特別規定學校校⻑⾧長、教師、
 職員或⼯工友未依法通報校園性別事件,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
 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者,
 應依法予以解聘或免職(另參⾒見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10 款)。
 這⾃自然對於⺠民國 99 年後通報數量⼤大幅成⻑⾧長產⽣生重要影響。 • (⼆二)學⽣生及教育⼈人員性別意識的增強:
 隨著性平教育的推展,⾃自然也相對增強了學⽣生及教育⼈人員的性別意識,
 這⾃自然也反映在通報數量的成⻑⾧長。
  4. • 在性別平等教育的⼯工作與討論裡,⼀一再出現「性別平等」、「性別 歧視」、「性霸凌」等詞彙。無論⾯面對修課的學⽣生、⼯工作伙伴或者 授課⽼老師,我們很⾼高頻率地使⽤用這些字眼,但可能很少真正辨明這 幾個詞的意思。混⽤用的結果將導致沒有效率的溝通,對教學研究⼯工 作都甚為不利,我試著把這幾個詞做⼀一個⽐比較清楚的解釋與說明, 撰寫本⽂文供⼤大家參考與探討。 • 「歧視」不是⼀一種情緒性的眼光,也不是⼀一種單純的好惡表達 很多

    ⼈人都望⽂文⽣生義,以為「歧視」是⼀一種情緒性的眼光。例如很多⼈人⼤大 概會以為「你/妳歧視我!」意思⼤大約等於「你/妳討厭我!」、 「你/妳看不起我!」。其實不然,「歧視」的意義在此需要獲得 辨明。「歧視」所指涉的應該是:在⼤大家條件都相同的情形之下, ⽽而基於你/妳的某種特定⾝身分,給予消極不利的對待。但問題是, 這種擁有「某特定⾝身分」的⼈人,從⼩小到⼤大的⽣生命經驗可能早已遭遇 ⼀一連串的消極不利、機會喪失、利益排擠,甚⾄至積極惡害,他將如 何可能達到所謂與「⼤大家的條件相同」?這是差異政治所必須理解 到的問題,也是平等權積極措施(affirmative action)的正當性基 礎。歧視的英⽂文叫做 discrimination,原意應該是「區辨」,並含 有「去蕪存菁」的挑選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