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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諮詢代表共識培力議題手冊

Awu.CRC
April 01, 2018

 兒少諮詢代表共識培力議題手冊

本手冊為2012年兒少權法修法通過後,許多縣市欲起動之際,台少盟邀集了中央及三個縣市,還有相關局處的代表共同來討論:「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少年諮詢代表?」其中有把該角色的目的與期待,還有各個利害關係人和少年諮詢代表的關係,做初步清楚的釐清,提供給大家做參考。培力手冊是當時依照成人場次審議討論的結論發展出來的青少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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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0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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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 7 頁 貳、前言:什麼是審議式民主與世界咖啡館? ◎ 審議民主 在當前的民主理論中,對民主的理解正逐漸地轉向於「審議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所謂審議民主指 的是:所有受到決策影響所及的公民或其代表,都應該能夠參與集體決定,而這集體決定,是由抱持理性與無私態度的 參與者,經由論理的方式來形成。

    審議民主強調公民是民主體制的參與主體,應該積極促進公民對於公共事務的參與,而公民的政治參與,不應該僅 侷限於投票,或是陳情、請願與社會運動;參與者應該在資訊充分、發言機會平等與決策程序公平的條件下,對公共政 策進行公開的討論,並以說理的方式提出可行的方案或是意見。 在往審議民主轉向的政治思潮中,Simone Chambers 指出,「投票中心」的民主理論,正逐漸地被「討論中心」的 民主理論所取代。「投票中心」的民主理論所理解的民主,是固定不移的偏好與利益,透過投票的機制相互競爭;相較 之下,審議民主所關注的,則是投票之前,意見形成的溝通過程,「審議民主的理論家,他們的關心所在,是審議如何 形塑偏好、緩和自利傾向、調解差異,產生合理的意見與政策,並可能導致共識的形成。」Chambers 進一步指出,十 九世紀和二十世紀初,民主化所關心的是擴大選舉,讓每個人都有投票的權利;今天,民主化所關心的,則是如何擴大 公共領域,讓每個人都能發聲表達意見---「發聲(voice),而非選票(vote),是新的賦權(empowerment)的管道」。
  2. 第 8 頁 ◎ 世界咖啡館 世界咖啡館是由華妮塔.布朗(Brown, Juanita)及大衛.伊薩克(Isaacs, David)所提出的一種在輕鬆的氛圍中, 透過彈性的小團體討論,真誠對話,產生團體智慧的討論方式。在討論中,可以帶動同步對話、反思問題、分享共同知 識、甚至找到新的行動契機。

    該會談方式主張,人們與生具有足夠的智慧和創造力。透過小型對話過程中串連、共構,審視攸關自己人生、 工作或社群的問題。每個人皆活在語言而形成的行動節奏,能夠透過所參與的對話網絡去「催生出一個世界」。 ; 對話即是行動-它是組織、社群、社會等社會制度的命脈與動力。 ; 我們的觀點決定我們的作為:創造企業價值和社會價值的關鍵之鑰,是在於你有沒有能力創造新的對策和展開 同步思考。 ; 對話的角色就像一種核心流程,也是一種建立關係、分享知識和創造價值的基本「方法」。 ; 人可以從「情境」中產生共鳴,每個人都有自己親身經歷的故事,每個故事有個人的體驗、情緒、感受與事實, 如果每個人學習說故事,故事和故事之間就會有共通的情緒、感受連結,也會激發別人的興趣與參與。
  3. 第 9 頁 設定背景 1 友善空間的營造 2 探索真正重要的問題 鼓勵每個人貢獻自己的觀點 交流與連結多元觀點

    共同傾聽觀點及深層的問題 6 分享集體發現 7 設定背景 1 友善空間的營造 2 設定背景 1 友善空間的營造 2 探索真正重要的問題 鼓勵每個人貢獻自己的觀點 交流與連結多元觀點 共同傾聽觀點及深層的問題 6 分享集體發現 7
  4. 第 10 頁 世界咖啡館以全新的角度把「對話」當作一個核心流程,團體和組織可以透過對話去改造周遭環境,催生出有助成 功的必要知識。而且,世界咖啡館的會談總能在輕鬆的氣氛下開始,人們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地打開話匣子,全心投入對 話。它倡導的就是平等而開放的對話,參與對話的每一位成員,不論他/她的職務、階層、經驗、種族、性別、信仰等不 同,只要是被邀請進上桌,都是可以與其他人交流他/她的看法。 會談進行的方式,是以四人為單位進行對談,並採取肯定式探尋法(Appreciative Inquiry)規劃出多個回合的議題 討論(提問),鼓勵參與者在回合當中分享個人見地、積極聆聽,漸次在對談社群當中探索多元觀點背後的模式、觀點

    與深層問題。並於對談回合的後半段,引導參與者從集體智慧當中形構集體行動方案。 世界咖啡館顛覆了傳統會議當中「坐而言」然後再「起而行」的單線關係,刻意在會談過程當中結構出反思和行動 的循環,即整個會談動態地反思、見地、收成、行動規劃。並鼓勵在行動規劃之後,實際行動執行,最後再透過發起新 場次的會談,進行意見回饋與評估。 z 世界咖啡館可以幫我們做什麼? 世界咖啡館可透過會談情境的營造,讓參與者共同探索議題,發展深層思考。它適合探討有深層意涵的事情。它可 以用來探索主題的意義,甚至不需要有結論或收斂。同時,在各桌談話的過程,參與者不僅僅是表達自己看法,更重要 的是「聆聽」對方講的話,然後透過「連結」重新組合,找到全新的觀點或從來沒有發現過的盲點。
  5. 第 11 頁 1 鼓 勵 每 人 都 能

    貢 獻 2 說 出 真 心 話 3 積 極 聆 聽 : 先 試 著 讓 別 人 了 解 別 人 , 再 讓 別 人 了 解 你 4 一 次 由 一 個 人 說 話 5 連 結 並 分 享 不 同 觀 點 : 認 識 新 朋 友 、 不 同 的 桌 長 6Have Fun! : 以 放 鬆 遊 樂 的 方 式 , 塗 寫 或 塗 鴉 在 桌 布 上 7clap your hands! 我 們 的 討 論 默 契 … 世界咖啡館雖然也是一種特定的開會方式,它可以促進參與者將個人默會的經驗知識外顯化,同時也鼓勵參與者為 議題而貢獻,甚至承諾未來的行動能力與方向。參與者可以在過程中,充分感受到自己的經驗與見解被聆聽與尊重,也 從中學習到從積極聆聽當中,反思自己的思考框架,進而形成洞見。
  6. 第 12 頁 叁、轉大人從參與開始 文/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 前言:2004 年行政院通過「青少年政策白皮書」 ,正式將「12-24 歲」做為青少年的年齡界定。截至去年底為止青少年

    人口大約有 395 萬人,而如涵蓋 10-12 歲兒童,青少年及兒童人口數總計約 677 萬人,佔總人口數約 30%。這群成長 於七、八、九年級世代,介於未成年與成年之間過渡階段的「準公民」,依照台灣社會的人口發展及變遷速度,不到十 年就要全面接掌台灣,不過在此之前卻是被排除在各種攸關其權益的公共決策機制外的一群人。 在向來由成人主導的世界裡,未成年人往往是不太能有意見或是改變大人所訂下的規範,因而通常被視為沒有能力、 無法參與解決自身困境、需要的只是成人的引導、保護與改變的「他者」 。長此發展,使得 16 歲即具有納稅義務、18 歲 必須負起刑法及當兵義務的少年從未被以準公民身份視之,故在公共政策上極少能有積極參與的角色,也無從要求合理 的資源分配,往往只是一個有待被保護或解決的問題,而非享有公民權益的主體。看看諸多官方及民間的調查研究,對 於這個世代是否具備接班能力並沒有一致的共識與策略,有的恐怕只是對於這一代是否具備社會參與及公民素養能力的 疑慮。但我們必需回過頭來想一想,憂慮其社會參與能力的背後,究竟代表著何種生涯發展的集體困境。 兒童及青少年社會參與程度低 依據台北市2009年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 10歲到18歲的兒童及少年有近三成五在最近一年裡從未參與過社會 活動,曾參與過的一年平均只有1.36次;推動志工菁英獎的保德信基金會則指出,明 星 高中 青 少 年 投 入志 工 人 數比 例 偏 低, 合 計 僅 佔 不到 總 人 數的 3.66% , 而 北 區 參 與志 工 人 數 僅 佔總 人 數 12%, 為 全 台 參 與 率 最 低的 區
  7. 第 13 頁 域。再看看行政院主計處的「98青少年生活狀況調查」 , 15 至24 歲青少年曾參加公共事務活動者計37 萬5 千人,佔

    該年齡人口的12.34%,其中30 萬人(占80.00%)曾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社區行動」占20.60%居次,「政黨活動」 則僅占1.84%。而青少年沒有參與志願服務的原因裡,以沒有時間居首 (53.8%),其次依序是沒有資訊 (19.29%)、時間 無法配合 (13.41%)、工作/課業壓力大 (12.08%)。但仍有28.36%的青少年表示:不願意參與志願服務。(青少年政策 白皮書,2004) 上面幾份調查報告,共同點 出 了 我國 兒 童 及 青 少年 社 會 參與 程 度 不 僅 低 1 ,且 有 城鄉 差 距 並 與 升學 主 義 脫 不 了 關係。在 台 少 盟 承 辦 的「青策青力—2004 台灣青少年政策白皮書論壇」裡,許多與會代表紛紛指出,青少年從 事社會參與最大的阻礙其實往往是師長及家長,因為怕阻礙了青少年課業的發展。而為了應付升學壓力,從早到晚連周 末都不放過的學習課程,讓他們根本也挪不出時間進行社會參與,即使是志願服務也多半是為了應付規定的八小時時數 而不得不配合。有青少年就質疑說「這到底是在活化還是惡化我們的社會參與能力?」 然 而 這當 中 仍 有 一 成左 右 的 兒童 及 青 少 年 從事 志 願 服務 , 他 們 主 要透 過 三 個 管道進行參與:學校的課程 或老師安排(41.67%),其次是透過人際網路 (31.58%) 與社團活動 (14.47%)。這表示如果能夠於兒 童 少 年 的生活網絡 中,建構出友善且可近性高的社會參與環境與管道,便能使其公民意識的養成得到重視與發展,而這需要整體社會長期 持續性的投資,包括機會管道與經費資源。不過可惜的是,公私部門對於兒少公民能力養成的投資,仍然處於低度發展 階段,相關部會各自為政且經費十分有限,因此整合性的政策規畫與建立持續性的溝通平台至為關鍵。故台少盟自成立 1 美國 12-24 歲的青少年參與志願人口的比例為 21.9%,香港 15-30 的青年志願服務參與率為 36.9%
  8. 第 14 頁 以來便積極倡議應從公民社會角度,強化推動兒童少年參與及發展性政策,促進兒童少年成為積極的社會公民,而不是 只是一群需要被解決的麻煩製造者或是社會疏離冷漠者。 什麼是「社會/公共參與」 一般而言,社會/公共參與泛指社會成員對公共領域事務的投入狀況,這些事務包括各種各樣的社區活動、不同層次 的政治選舉、大大小小的志願性團體的服務,以至針對不同議題而進行的群眾運動等。社會/公共參與可以消極也可以積 極。概括而言,我們將社會/公共參與區分為幾個面向,包含了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等,其中公共參與的方式大致區 分為環保、教育服務、社會福利服務、科學科技服務、議題倡導等幾類參與方式。

    未成年人的公共參與可從社區、地方到中央各個層面同時推展。不只鼓勵透過志願服務方式對社會做出貢獻,更要 進一步鼓勵針對校園自治事項及社區發展議題,進行公共討論、參與決策,並進而組織與行動。而國家應保障未成年人 平等性、積極性的社會參與空間,透過各種公共參與形式鼓勵其意見之表達,使其順利轉銜進入公民階段,裝備其成為 成熟的公民,善盡公民權利與義務,藉由充分參與相關政策的決策過程,能使政府避免盲點,制定出真正切合兒少利益 與需求的政策。 透過參與充權(Empower)兒少 「2004 台灣青少年政策白皮書論壇」中,針 對 促 進 青 少 年的 社 會 參 與 及活 化 青 少年 組 織 議 題,與 會 的 青少 年 代 表對 各 部 會 最 深切 的 期 許便 是 增 加 發 聲管 道、加 強 國 高中 學 校 社 團 輔 導及 開 放 學 生 自治 空 間,以 及 降
  9. 第 15 頁 低 組 織人 民 團 體 之

    年齡 限 制至 18 歲 , 也 有 不 少 人 提 出需 要 一 部 「 青少 年 發 展法 」 。 在傳統道德、家庭觀念框架下,未成年人之發展往往被限縮於教育場域,不僅缺乏發聲管道,甚至會受到成年人透 過教育、社會、法令等形式之集體壓力,剝奪其參與社會各項事務之基本權利。故國家必須保障未成年人對自身有關事 務有自由表意的權利,並享有結社與和平集會自由之基本人權,確保未成年人依其年齡與成熟程度享有權利義務對等的 社會參與權益。有鑑於此,兒少新法特別從保障兒少平等參與決策機制、強化集會結社之權利等面向提出相關修法條文, 一讀審查時最後通過了以下三條: 第五條 政府及公私立機構、團體處理兒童及少年相關事務時,應以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並依其心智成 熟程度權衡其意見;有關其保護及救助,並應優先處理。兒童及少年之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政府應予適當之協助及保 護。 第十條 主管機關應以首長為召集人,邀集兒童及少年福利相關學者或專家、民間相 關機構、團體代表及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代表,協調、研究、審議、諮詢及推動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 前項兒童及少年福利相關學者、專家及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 一。必要時,並得邀請少年代表列席。 第三十七條 政府應結合民間機構、團體鼓勵兒童及少年參與學校、社區等公共事務,並提供機會,保障其參與之權利。 從審查會通過之條文可看出宣示性意味較濃,具有實質影響的部分為兒少參與機會的提供、增加發聲管道,如兒少
  10. 第 18 頁 伍、這就是我們的舞台 一、我們為什麼需要青少年及兒少代表? (一) Why 為什麼要成立呢? 2011 年

    11 月 11 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以下簡稱兒少權益新法),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兒少權益 新法保障兒童及青少年能夠擁有以下 2 種權利: * 表意權益(表達自己的意思) $ 社會參與權益(公共參與的機會) (二) How to do 要如何成立呢? 臺北市、新北市、台中市政府(以下簡稱三都)與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以下簡稱台少盟)合作,希望 達到兒少權益新法所保障的各項權益目標與精神,一同在三都成立青少年或兒少諮詢小組,協助運作並且培養青少年或 兒少諮詢委員所應具備的基本能力。 (三) Want 想要達到的目的呢? 在青少年或兒少諮詢小組討論過程中,會先試著從自己日常生活的環境去發現問題,看到疑惑的事情發生,對問題 產生了自己的想法,以及對公共事務有了關懷的心,然後在正式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上提出看法,並與 成人委員進行問題討論,經過共同討論找到解決問題的答案或方向,提供意見給政府單位做為青少年或兒少事務政策規 劃參考,從過程中成長與學習。
  11. 第 19 頁 因此,在這過程中青少年及兒少諮詢代表有以下 4 項任務目標: & 能夠表達自己的想法 & 能夠對青少年或兒少議題關心

    & 提供意見給政府參考 & 獲得成長及學習機會 百萬「青」學堂,知識來抱抱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跟我有啥關係? 第 1 條 (立法目的) 為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保障其權益,增進其福利,特制定本法。 第 5 條 (兒童及少年相關事務之處理) 政府及公私立機構、團體處理兒童及少年相關事務時,應以兒童及少年之 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並依其心智成熟程度權衡其意見;有關其保護及救助, 並應優先處理。 兒童及少年之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政府應予適當之協助及保護。 第 10 條 (政策諮詢、推動及制定之相關列席代表) 主管機關應以首長為召集人,邀集兒童及少年福利相關學者或專家、民間 相關機構、團體代表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協調、研究、審議、諮詢及推 動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 前項兒童及少年福利相關學者、專家及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不得少於 二分之一,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必要時,並得邀請少年代表列席。 第 38 條(參與公共事務之保障權利) 政府應結合民間機構、團體鼓勵兒童及少年參與學校、社區等公共事務, 並提供機會,保障其參與之權利。
  12. 第 20 頁 二、我是怎麼被選出來的? (一) Who 由誰擔任這個角色呢? 目前三都對於青少年或兒少諮詢代表的年齡限制 ,介於 11~25

    歲左右 。 而為了能夠公平的聽到不同年齡之間的不同聲音, 因此特別依據年齡、性別、族群、弱勢身份及區域選出相關代表。 (二) Rule 青少年諮詢小組的徵選要求與規定? ; 男生或女生的各自代表人數不得低於 1/3。 ; 特別身分或情況,可作為加分依據,如:原住民、偏鄉地區、特殊境遇等。 ; 書面資料的審查。 ; 面試,如過去參與公共事務的經驗、情境問題的詢問、對公共問題的思考 ; 無一定的面試方式,配合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 甄選管道,包括個人自薦、機構團體推薦,和學校推薦。
  13. 第 21 頁 三、三都與中央青少年或兒少諮詢小組遴選辦法與機制之比較 臺北市 新北市 台中市 青輔會 教育部 名稱

    臺北市兒童及少年福利 促進委員會諮詢工作小 組 設 兒 童 及 少 年 代 表 (試辦) 新北市兒童及少年福利 促進委員會諮詢工作小 組設兒童及少年代表 (試辦) 臺中市青少年市政諮詢 小組 101 年青年諮詢團 學 生 自 治及 公 民 教 育 實 踐政 策 諮 詢小組委員 產生方式 由本府兒少福利促進委 員會委員、性別平等教 育委員會委員、專家學 者及本府教育局、警察 局、民政局、觀傳局及 本局代表組成遴選委員 會遴選之。 兒少代表之產生,由本 市各級學校(含國小、 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 校)推薦之。 1.第一階段初審:由臺 中市青少年福利服務中 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進 行報名資格初審,資格 符合者進行複審。 2.第二階段複審:由本 中心組織遴選委員會, 擇優錄取,必要時通知 進行面談。 (一)由本會進行 第 一 階 段 資 格 審 查。 (二)由本會各業 務處組織遴選委員 會,進行報名資料 實質審查。 (三)由本會相關 業務處組織遴選委 員會,擇優錄取青 諮團員,必要時得 通知進行面談。 (一)由學校推薦 表 現 優 秀及 符 合 資格之學生報名。 (二)由第 3 屆諮詢 小 組 推 薦續 任 人 選之學生報名。 (三)由四區學務 中 心 進 行第 一 階 段初選。各區有名 額上限。 (四) 組成委員會 召 開 複 審會 議 評 選,以投票方式進 行產生。 成員資格 兒少代表應為年滿 11 歲 未滿 21 歲之中華民國國 民,關心兒童及少年福 利 暨 權 益 議 題 且 有 興 趣,並具有參與公共事 務、志願服務或社會公 益團體活動之經驗者。 兒少代表應為年滿 11 歲 未滿 21 歲之中華民國國 民,關心兒童及少年福 利 暨 權 益 議 題 且 有 興 趣,並具有參與公共事 務、志願服務或社會公 益團體活動之經驗者。 年滿 12 歲未滿 25 歲 (即 12-24 歲) 並符合以下任 一項資格者。 1.由青少年事務相關團 體、民間社會公益團體 或學校推薦。 2.目前就讀或設籍於臺 18 至 40 歲之青年 為限。 需為大專校院學 生或畢業二年以 內,對推動學生自 治發展與公民教 育實踐議題有興 趣且具有熱忱 者,並曾擔任學生
  14. 第 22 頁 中市之國中、高中職、 大專院校學生。對青少 年議題有興趣或關心, 或具有公共事務、志願 服務或社會公益團體活 動之參與經驗者。 自治組織、學生社

    團及志願服務組 織之幹部達一年 以上者。 人數 15 至 21 人 15 至 21 人 15 人 各組人數 10-15 人 15 至 21 人 任期 一年 兩年 至 101 年 12 月底 聘期 1 年,得經遴 選以連任1次為限 。 遴選原則 兼顧年齡、性別、族群 及區域分布之平衡及公 平、公開等原則。其中 單一性別代表人數比例 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兼顧年齡、性別、族群 及區域分布之平衡及公 平、公開等原則。其中 單一性別代表人數比例 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保障名額:國中及高中 職名額分別至少 2 名) 名 額 分 配將 兼 顧 性別、學校屬性及 區 域 分 布平 衡 之 原則。其中任一性 別 委 員 應占 委 員 總 數 三 分之 一 以 上。 權利 (一)出席兒少代表定 期會議及臨時會議。 (二)推選及被推選為 兒少代表召集人、副召 集人及會議主持人。 (三)出席兒少代表會 議時享有公平發言之機 會與提案表決權。 (四)推選及被推選代 表列席本市兒童及少年 福利促進委員會會議。 (一)出席兒少代表定 期會議及臨時會議。 (二)推選及被推選為 兒少代表召集人、副召 集人及會議主持人。 (三)出席兒少代表會 議時享有公平發言之機 會與提案表決權。 (四)推選及被推選代 表列席本市兒童及少年 福利促進委員會會議。 1.推選及被推選為本組 青少年代表召集人、副 召集人及會議主持人。 2.出席會議時享有公平 發言之機會。 3.其它符合青少年代表 身分之權利。 任期屆滿,由本會 頒發證書。 青諮團團員參與本 會會議或活動之交 通費用,得依據本 會相關規定支領經 費補助。 任務: (一)出席或列席 學 生 自 治傳 承 研 討 會 議 之籌 劃 及 相關研習會議,提 供 學 生 自治 發 展 政 策 研 擬規 劃 與 深 耕 發 展 之 諮 詢,以促進政策符 合學生之需求,並 提 高 政 策執 行 之 可行性及有效性。
  15. 第 23 頁 義務 (一)親自出席或列席兒 少代表各項相關會議。 (二)出席各項會議之前 蒐集兒童及少年意見。 (三)遵守相關會議之決 議事項。

    ( 四 )出席 相關培訓課 程。 (一)親自出席或列席兒 少代表各項相關會議。 (二)出席各項會議之前 蒐集兒童及少年意見。 (三)遵守相關會議之決 議事項。 ( 四 )出席 相關培訓課 程。 1.出席每月小組會議。 2.參與兒童與青少年議 題相關會議與活動至少 三分之一以上。 3.報名出席會議或活動 後因故無法參加者,須 於活動前 1 日以電話、 書面或 e-mail 通知本 中心。 4.需推派代表出席每季 舉行之兒童及少年福利 與 權 益 保 障 促 進 委 員 會。 5.應實際需要召開臨時 會議,針對該會議之提 案進行討論。 6. 青少年代表需參加 4 月 21、22 日所舉辦之三 都青少年諮詢小組共識 培力工作坊,並配合臺 中市青少年諮詢小組之 相關權利及義務。 (一)青諮團團員 應積極參與本會相 關會議或活動,並 提供策進建議。 (二)青諮團團員 應秉持成立宗旨收 集 及 傳 遞 青 年 意 見,並適時宣傳本 會 各 項 政 策 及 服 務。 (三) 青諮團員應 參與全團性期初共 識會議,未參加者 即取消團員資格。 每年至少出席或列 席 4 次本會相關會 議或活動,並於會 後一周內依本會提 供格式提出業務參 與心得報告與策進 建議。 (二)出席或列席 公 民 實 踐教 育 會 議 之 籌 劃及 相 關 會議,提供實踐公 民 教 育 政策 研 擬 規 劃 與 深耕 發 展 之諮詢,以促進政 策 符 合 學生 之 需 求,並提高政策執 行 之 可 行性 及 有 效性。 (三)出席或列席 本 部 其 它及 學 生 權 益 相 關之 教 育 政策公開會議,提 供 學 生 自治 及 公 民 教 育 政策 規 劃 之諮詢,以促進政 策 符 合 學生 之 需 求,並提高政策執 行 之 可 行性 及 有 效性。 其他 兒少代表為無給職,但 集會時得依規定支給交 通補助費用;兒少代表 兒少代表為無給職,但 集會時得支給交通補助 費用;兒少代表列席參 1. 青 少 年 代 表 為 無 給 職。 2.得遴聘相關業務主管
  16. 第 26 頁 A. 政府單位跟我的關係 * 提供足夠的經費支持: 政府要用心栽培兒少及青少年,應該編設經費預算,各項活動進行時有足夠的資源(人力、錢、物品)能夠使用, 特別在人力訓練的花費上,更要努力。 $

    與各縣市政府首長及不同單位進行協調、溝通與教育: 政府應該建立一個溝通良好、優質的環境,讓兒少及青少年能夠參與並說出想法,而且成人應該改變一直以來的思 考和行為方式,主動願意了解兒少及青少年所想要表達的意見,才能制定出好的青少年或兒少政策。 % 成立與青少年或兒少政策有關的諮詢性質委員會,規劃與推動青少年或兒少相關福利與權益措施: 政府應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立相關諮詢性質委員會,規劃與推動青少年或兒少相關福利與權益 措施。這個委員會不僅是市政府決策兒少政策的重要諮詢機制,也是各位青少年或兒少諮詢代表們未來最密切合作 的政府單位。未來青少年或兒少諮詢小組將有機會推派代表列席兒少福利促進委員會,和成人委員一起開會討論青 少年或兒少政策的規劃與推動情形,甚至是進行政策提案以改善或新增相關政策措施。
  17. 第 27 頁 而為了讓大家更了解政府單位,台少盟特別整理出以下資料: (一)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委員會組織架構圖 (二)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委員會 100 年列管與討論案

    (三) 2010 年五都市長選舉,台少盟依據三都市長候選人所提出的競選政見中,有關 12 歲至 24 歲的青少年或兒少的政 策白皮書,並進行政策評比。 各位代表們,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了解兒少福利促進委員會,就是我們最重要的任務之一…… 透過這三份資料,你可以更容易的了解各市政府的政策與對青少年的期待, 當你要為青少年或兒少發聲,無論要做政策檢核,或是做政策建議,這些資料都是你非常好的幫手。
  18. 第 63 頁 2012 台中市長胡志強青少年政見分析 評比指標 胡志強政見 一、社會參與及資訊: 4. 訂有鼓勵青少年參與市政等公共事務的

    政策 5. 提供青少年對與其相關政策之發言管道 6. 政策相關網站及數位服務設置青少年版 市政參與創意實踐: 1.透過定期召開「青年市政會議」之管道,讓青年能體驗公部門之運作而豐富其創 意並且能實踐創意,相對的市政府之運作亦能藉由青年的創意而能日新月異,跟上 時代脈動。 二、文化休閒生活: 5. 設立青少年社團發展基金或補助政策 6. 成立青少年文創交流中心 7. 方便友善的青少年社區活動交流據點 8. 青少年休閒運動露營場地及旅館 青年創意學習平台: 1.打造大台中創意園區(tada)與創意市集、重塑理想國園區、舉辦各類創意學習、 創意活動及競賽等,使青年能學習並展現豐富的創意以及分享創意的平台。 三、 青少年就業政策: 3. 產業政策中有青少年人力資源的開發與 投資 4. 建制友善且便利的青少年就業服務網絡 1. 愛台中創意獎學金: 每年編列創意獎金 300 萬,鼓勵大台中各大學院校學生及青年,積極參與國內 外各式創意競賽,提供獲獎學生每名 1 萬元創意獎金,並輔導申請專利權或創 意商品化。 2. 設立工讀機會網站: 結合企業社團,設立大台中學子工讀機會網站平台,提供在學青年快速又便利
  19. 第 64 頁 評比指標 胡志強政見 找到工讀機會,也提供企業社團尋覓良材的好通路。 5. 建構產業培力平台: 建置產官學研合作平台,研擬產業人力配套措施,整合產業技術人力供需資訊、 加強產學研合作連結及職能培育,促進知識技術交流,強化產業人才資源。

    6. 青年我愛你(520)計畫: 設籍大台中滿五年 20-45 歲之初創業青年申請青輔會「青創貸款專案計畫」通 過,且其公司設立在大台中者,在青創 100 萬核貸金額內,前二年免息(目前利 率為 2.055%)。 7. 設置單一諮詢窗口: 成立創業諮詢窗口,提供各項創業資訊(包含研習、講座、貸款方案)及創業 諮詢服務,協助創業貸款申請。 8. 成立創業輔導團隊: 成立創業輔導團隊,輔導創業民眾、商圈經營者、正待轉型之市場商家及中都 重點發展產業,另並針對已創業者所遇之困難,提供現場輔導及具體建議方案, 有效降低創業風險。 9. 設立標竿企業學習圈: 徵求中都標竿企業,開放青年參與「標竿企業學習圈」 ,定期舉辦標竿企業學習
  20. 第 65 頁 評比指標 胡志強政見 活動,開拓青年事業視野。 10. 強化職業專長訓練:結合各級學校資源增設職訓與勞工服務中心,擴大辦理勞 工大學,實施在職勞工職業專長再訓練,以及第二專長訓練。 四、教育學習:

    5. 中等學校全面提供生涯發展規劃諮詢與 輔導 6. 建制學校社會工作制度設置學校社工 7. 中輟生預防輔導 8. 學生於校內事務的申訴管道 啟動職場體驗列車: 1.針對大台中新興產業(如文化創意、會展管理、觀光等) ,開啟「職場體驗列車」 , 協助高中職畢業生及大專在學青年熟悉新興產業、發現志趣。 五、其他 1. 設置青年安心成家窗口:為協助青年輕鬆定居大台中,設置青年安心成家窗口, 提供各項政府輔助購屋優惠貸款資訊、租屋優惠資訊,以及協助申請服務。 (資料來源:台少盟)
  21. 第 66 頁 B. 民間團體或非營利組織(NPO)跟我的關係 5 支持、溝通的角色: 與青少年或兒少諮詢代表建立夥伴關係, 克服與成人思維間的資訊落差,進行意見討論及交流。 5

    宣傳、號召者的角色: 將公共參與資訊送到青少年面前。 5 仲介、倡導的角色: 督促政府與承辦單位提供培力課程。 5 諮詢、教育的角色: 協助資訊蒐集、提供各式社會問題的多樣化觀點,作為社會與青諮間的資訊轉介站。 百萬「青」學堂,知識來抱抱 什麼是「民間團體」或非營利組織(NPO)?「民間團體」簡單來說就是,民眾因某種目的而結合的社團,而「非營利組織」(NPO)指的是:1.不 以營利為目的 2.組織結社以 「促進公共利益」 為使命 3.吸引成員志願參與(志工)4.盈餘不分配予私人 5.自治程度高 6.組織解散後財產歸公等特質。 如財團法人基金會、社團法人協會、學會、公會、職業團體等。台灣目前約有六萬個非營利組織。
  22. 第 73 頁 •小台江 小台江是一群海佃國小的學生所組成的社團,他們和老師及爸爸媽媽更一起組成「走讀台江讀書會」,成立「小台江河 流網」網站、舉辦讀書會、出版小台江河流報、策辦小台江河流講座,以行動來守護家鄉,守護台江河川,他們希望有 更多的好朋友一起加入「小台江河流網」,一起來守護台灣的大河小溪,讓台灣更美麗! 淨堤與護溪 為了讓大家親手撿垃圾及不亂丟垃圾,並能發自內心的愛護環境守護河川,小台江小讀書會由鄭金春老師及同學爸爸媽 媽的帶領下,利用每個星期三的下午、假日彈性時間及寒暑假的時間,在學校對面的嘉南大圳淨堤,在活動的過程中,

    除了撿拾河川漂流的垃圾外,也利用儀器檢測河川的水質。然而這樣的活動僅停留在撿拾、檢測的層面是不夠的,小台 江讀書會也在學校中辦理保護嘉南大圳的連署活動,透過宣導讓學校中的其他同學了解嘉南大圳需要大家的關心,進 而有保護嘉南大圳的動力。 復育 在校園中,我們也參與復育螢火蟲、鯖鱂魚的課程,從棲地的復育到尋找螢火蟲的食物,在老師們的帶領下,我們從觀 察到學習,對我們所復育出來的生命,有ㄧ份深深的感情,只想要更多的保護牠們。 相關分享網站:小台江河流網: http://diary.blog.yam.com/taichiangriver
  23. 第 74 頁 •TYCF 台灣青年公民論壇協會 ( Taiwan Youth Citizen’s Forum

    ) 臺灣這個社會,被大部分人認為是個民主化的國家,但它不僅僅是有定期的選舉制度就能達成的,更重要的是有個 活潑的市民社會結構能加以落實。因此,臺灣青年公民論壇協會秉持審議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精神,將知情、 理性、思辯等元素導入各層次的公共討論之中,積極促進青年人對於公共事務的關切,同時冀望形成一股由下而上的監 督青年力量。 我們相信民主是需要透過大家去實踐的,絕對不是我們說我們生活在一個民主國家,或是依附某個政黨或政治人 物,就表示我們真的民主或是民主了。 生活在臺灣這個土地的人們,雖懷著不同的故事,但絕對擁有相同的期待,就是朝向一個讓我們臺灣以及下一代生活 更美好的未來。我們希望未來的日子裏,能夠讓更多臺灣的人民,對自己的生活環境可以有自己個人的主張,只有自己 才能真正代表自己、爭取自己參與公共事務決定的權利。
  24. 第 75 頁 C. 承辦單位跟我的關係是…….. * 「資訊蒐集與宣傳」: 將青少年或兒少諮詢小組會議運作相關資訊,如會議紀錄等資訊,透過媒體宣傳、公文書等方式進行宣傳。 $ 「提供訓練及紓壓的情感支持」:

    適時提供完整的訓練機會,讓青少年或兒少代表們能學習更多技能, 並在壓力太大或遇到挫折的逆襲時,能有良好的情緒支持。 % 「行政協調與支援」: 舉凡協助兒少代表們提案、 幫忙辦理政府單位的行政程序、 行政處理如場地租借及餐飲訂購等各項雜務, 都是承辦單位必須協助的重要事項。
  25. 第 77 頁 •臺中市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群園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 本市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在 95 年 6 月 30

    日成立。我們的青少年朋友從參與中心 LOGO 的票選開始,就為本中心 注入了青春活力,象徵這個中心是屬於青少年朋友的。 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營造出一個對青少年友善的環境,尊重青少年自主權,協助青少年探索其需求,發展青少年成 為國家最重要的人力資源。未來,希望中心能夠成為陪伴青少年成長的好伙伴,綜合社會福利、教育宣導、休閒育樂、 公共參與、偏差行為之預防等服務項目,並且扮演臺中市青少年福利資源平台角色,統整公部門與民間相關少年服務資 源,提供本市青少年及其家長多元、創新與整合性福利服務網絡,共同推動青少年福利服務工作。 群園基金會於民國八十一年成立,初期致力於社會補助,幫助中台灣的中低收入家庭,八十五年因有鑑於青少年問 題的迫切性及重要性,轉而投入青少年福利服務工作,希冀喚起社會大眾對青少年的關心,提倡家庭和諧與社會關懷。 積極發展青少年輔導、教育宣導、休閒育樂等服務,透過關懷和陪伴,協助青少年獲得適切的照顧與成長。 臺中市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http://www.tcjwc.org.tw/ 群園基金會:http://www.chionyuan.org.tw/
  26. 第 78 頁 柒、邁開第一步 為了讓我可以做的更好,我需要…… (一) How 該如何扮演好角色呢? 不用大人的想法或意見、思考或行為, 來決定兒少及青年代表應該做什麼角色,或者禁止做哪些事情。

    (二) 政府需要提供經費 場地費 講師費 交通費 估計年度總預算應在 150 萬元以上才足以達成諮詢代表所期望完善的運作 機制,真正捲動青少年人口展開對公共參與的認識與想望。 活動專案企劃費 行政業務費 人事費(至少 2 名專職人員)
  27. 第 79 頁 (三) 培力 培力不僅止於青少年本身,政府機關首長、承辦人及民間單位之成人亦須有議題敏感度及接受培力的機會,以提高 與青少年互動之磨合。而針對青少年的培力方面,分為普遍性青少年以及被遴選為青少年代表兩大類別。 A. 普遍青少年 5

    於高中校園廣推公共議題討論的友善空間,讓青少年透過彼此對公共議題之討論及學習對社會議題提出想法。 5 青少年相互推舉可代表青少年群體發聲之代表,避免落入學校單一推選而只關注於學業成績較佳之學生。 5 可以設計豐富有趣的培訓課程,內容以較基礎之青少年公民養成為主,或介紹青少年代表,引發一般青少年對於擔 任青少年代表之興趣。 B. 青少年代表 5 政策識讀: 了解政府運作及政策制定之相關程序,可提高提案之相對成功率,也可與部會首長進行一日首長之體 驗,增加青少年對政府內部運作之認識與了解。 5 自我管理(含情緒管理) : 讓代表們不落入單純之個人情緒抒發 , 因此透過培力課程學習及辨別自我情緒抒發與引導。 5 團隊合作: 可透過團隊活動或團體動力相關課程,讓代表們學習團隊合作及提高團隊自主運作。 5 溝通能力: 透過相關課程提高代表們之口語表達能力及台風之訓練。
  28. 第 80 頁 臺北市政府青少年諮詢小組培力課程(草案) 月份 培力主題 六月 青少年可以如何發聲? 八月 如何搞定電子報與部落格

    十月 公共媒體的使用 十二月 兒少資訊蒐集與議題分析 各位青少年及兒少諮詢代表們, 看了以上大人們的想法與規劃後,你有什麼想法嗎? ; 經費 ; 培力課程 ; 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