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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少年諮詢代表

Awu.CRC
December 08, 2018

 桃園市少年諮詢代表

「CRC在台灣」青少年表意權利的實踐與展望

主辦單位: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研討會時間:2018年12月8日(六) 09:20~17:30
研討會地點:臺北市客家文化主題公園 客家文化中心3F 媒體簡報室
分享人:

1. 從開始到現在,兒少諮詢代表如何發聲?怎麼準備?(如:培力課程、會議、討論)有遇到什麼困難或阻礙?
2. 以兒少代表參與發聲為核心主軸,整個參與過程中,分享:
* 誰做了哪些事情是有利於我們參與?
* 誰做了什麼事情是不利於我們發聲?
* 相關管道與機制設計上,哪些有利?哪些不利?
3. 對於兒少代表參與中央決策或協調機制的想像與盼望
* 立法院兒少委員會(定期諮詢兒少意見)
* 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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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0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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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

  1. 「CRC 在台灣」青少年表意權利的實踐與展望研討會講稿 講者:王逸聖/2018 年 12 月 8 日 李麗芬委員、主持人林沛君老師、葉大華秘書長及在場的所有夥伴們大家午 安。我是王逸聖,很高興今天可以透過短短的時間,來談談藉由我參與會議的

    經驗所延伸出的、對於兒少參與的現在又或是未來,我們可以、或者是應該怎 麼做的一些想像與具體的建議。也許它們已經在一些角落默默發生,又或許它 們可以在包括未來跨部會層級的兒少參與機制、甚至是在李麗芬委員的關注下 立法院未來將要推動的兒童諮詢會中得到實現。我想這就是我們今天將要探討 的重點。 在過去的 7 月到 9 月間,政府部門密集的召開了 18 場會議,研擬我們應該採取 什麼樣的具體行動,回應去年來自國際社會的國際審查委員們對於台灣實施兒 童權利公約的首次國家報告的結論性意見。這樣的會議,我參與了 16 場次,而 藉由這些經驗,我們可以發現到一些問題的存在。例如我們發現到在過去邀請 兒少參與的討論中,我們對於資格這件事情經常過於重視,尤其是對於政府部 門而言,是否是甄別篩選出的兒少代表這件事,似乎常常成為一種阻礙,僅僅 就兒少參與的多元性而言,就受到了自我侷限。 針對這些問題的存在,我曾經透過許多管道以及場合傳達給包括政府、民間組 織、兒少等等各不相同的人們。在當時的背景之下,我強調了三個方向:第一 點,透過資訊的多元傳遞、盡可能排除對於身分的一些不必要的限制,以及將 行動由消極轉向積極的改變,我們應該要確保兒少的參與是多元的;第二點, 我們應該為兒少的參與提供一切兒少所需要的協助,在環境設計上必須以兒少 為出發點進行考量,更要提供兒少表達意見的確實的保障,使得兒少參與的可 行性得到確認;第三點,所有兒少的意見應該得到充分的尊重以及認真的考 量,兒少的意見必須得到追蹤與回應,促成有效的參與。 而今天我想以這三個目標為出發,來談談我認為假設今天有一場活動或是會 議,從事前、發生的當下,以至於事後,我們應該提供哪些支持給兒少們。 以各縣市依照兒童及少年權益與福利保障法、也就是兒權法第 10 條成立的兒少 委員會為例,儘管在 2011 年時兒權法已經提供了兒少參與作為各縣市溝通、協 調及審議重要兒少政策的兒委會的空間,而近年透過納入社福績效評鑑考核指 標,也使得在現行法令架構中雖然並未強制兒少代表的設立,但實質上設立兒 少代表、使兒少可以參與在這樣的組織中已經成為必然的。 然而,我們究竟有沒有將兒少代表當作與委員會的其他組成成員相同,且作為
  2. 安排會議召開的主要考量?這看似簡單的一點,卻遲遲無法被完全落實。以桃 園市的兒委會召開會議為例,在兒少代表收到通知、會議即將召開的那個時間 點,時間、地點往往早已被決定好。一個明確的例子是,桃園上個月底召開兒 委會時,正好碰到了各所學校密集辦理期中考的時間,這直接導致了一些伙伴 無法參與;也就是說,在客觀上我們可以發現這明顯的影響是顯著地降低了兒 少參與的可能性。 而在我過去受邀出席會議的一些經驗中,或是在在座的各位的經驗中,不盡然 是全部的會議,但許多會議主辦單位往往會在安排會議前調查與徵詢會議出席 者方便安排會議的時間有哪些?以及盡可能地確保在會議籌備最後階段被決定 的時間是所有與會者的最大公約數。那麼,如果我們從一開始、不論是不是在

    兒委會這樣的平台,是不是也至少應該以同樣的標準看待兒少的參與? 我們必須為兒少準備好一個機會,一個真實而可以被利用的機會,給希望能夠 參與其中的兒少。我是一名半路出家的自學生,我不會受到學校的束縛,我的 行事曆完全可以由我自己安排,我不需要向學校請假,並且,很幸運的是對我 而言,利用高鐵我可以在十一到二十一分鐘內,一下子就跑到台北或是新竹, 也就是說即使活動或會議不在桃園舉辦,我也很能夠用可以負擔的起的成本, 頻繁而且輕易的南北移動。 然而,經過這段期間的接觸,我發現這些對我而言並非問題的問題,但對於許 多人而言,卻是決定能否參與的關鍵。大家能夠想像,直到今日發一份開會通 知單或是公文給與會者,這樣看似再基本不過的問題,甚至仍然沒辦法完全被 解決? 我可以舉出幾個例子,我有一次參加在台大舉行的一場 CRC 的研討會,而我有 一位夥伴對於這場會議的參與,也同樣表達高度的興趣,但最後卻無法成行, 原因是因為台大認為這樣的活動報名是自願的,因此不能夠提供公函,讓它有 機會可以透過公假的方式參與,而相對的,老師卻可以。 又或者在一場會議上我曾問起其他與會者,某一位在出席名單上的兒少為何無 法出席?我得到的答案是學校不讓他請假,即使這個會議主辦單位是有發出開 會通知單的,而技術層面的問題則會出現在一些細節,包括有些人會認為這封 公文只有發給這個當事人,而沒有發給學校,因此學校並沒有必要要理會這封 公文讓他出席;又或者公文上沒有註明可以憑這封公文辦理公假,這也可能成 為一個拒絕給假的理由;甚至我也耳聞發函的單位是不是教育局處,都有可能 成為影響的原因之一。
  3. 而我也記得在有一場由司法院召開的會議中,這場會議非常的大,當時司法院 邀請了全國的兒少代表一起參與,但最後除了北北桃三個縣市外,就只有彰化 以及台南的兒少代表到場,為什麼?我們還先不談到出席費的給予,而只談交 通津貼的發放。這兩個縣市的兒少代表能夠成行,關鍵在於這兩個縣市願意額 外提供交通津貼,才可以讓他們順利成行。我們的活動與會議高度集中於北 部,但卻有相當多的活動與會議,希望兒少參與卻不願意提供基本的交通補 助,這使得對於中南部甚至花東、離島外島地區的兒少,想要參與一場活動需 要自負數十倍甚至百倍於北部地區的兒少的成本;很顯然的,這是不符合經濟 效益的。 這些種種難道不是在告訴他們,我們也許、其實、本來就不那麼歡迎你們的參

    與嗎? 要解決這些問題,真的很困難嗎?發一封完整的、讓兒少可以當作在面對學校 時的後盾的公文,真的很困難嗎?如果我們願意提供與會的其他人出席費,建 立一個交通津貼的補貼機制,讓兒少可以在參與想要參與的活動時,可以不再 擔憂金錢的問題,真的很困難嗎?答案是顯而易見的。 而接下來的重點是,假設一個兒少能夠排除以上的任何一個問題,順利地到了 我們的現場,那麼,到底他的參與能不能夠起到作用?我可以從兩個層面談這 個問題。第一個是權益義務的明文保障,第二個是實質上對兒少意見的尊重與 採納。 在這幾年的狀況中,兒少的參與機會在長年的推動下,我們必須肯定它是增加 的,但是在大多的狀況下,它往往是透過附加的方式得到實現——顯著的例子 是兒少代表。儘管在提案階段曾經有機會讓兒權法第 10 條是保障兒少代表是委 員會的成員,出席兒委會的會議,但是 2011 年最終的版本還是回到了列席的概 念。 出席與列席在議事規則上最明顯的差異在於出席者享有提案權與動議權,而列 席者是不享有的。儘管在一些縣市,例如我所處的桃園市,透過議事規則的不 那麼嚴謹的操作,我們還是讓兒少代表有機會享有在會議上與委員們享有相同 的提案以及動議的權利。但是,不那麼嚴謹地使用議事規則,意味著它根據主 持會議的人的態度的變化變動的可能性與操作空間是高的,而也不是每一個縣 市都願意積極地使用這種方式,讓兒少代表的權利義務盡可能地與作為出席者 的委員相近。 也許有人會認為,這件事情重要嗎?儘管有時不遵照著規則走,效率也許是更
  4. 高的,但我認為這種規則的不嚴格遵行,不該常態以及理由,將兒少代表的權 益義務明文保障,才是最終的目標,我們必須提供兒少工具、甚至強烈一些的 詞彙叫做武器,從制度面上完整地保障兒少參與的權利的安定性是高的,擔憂 是少的。 而更重要的關鍵是,我們必須要做到對兒少意見的充分尊重與考慮。兒少的意 見常常被貼上「不成熟」 「社會經驗不豐富」的標籤,當你輕視了這個人,你對 於他的講的話,恐怕就很難認真的去思考背後的原因究竟是什麼?而那往往是 非常重要的,兒少作為自己生活的專家,較其他人更能夠發掘的重點。我們過 去常常認為我們必須將培力兒少作為第一要項,但事實上,接觸兒少的工作

    者、成人的培力,我認為是非常重要的。 在實務上我們必須從觀念上著手,我們很容易犯的一個錯誤是,我們很快的就 把文獻跟 CRC 拿出來,劈頭就告訴大家你應該怎麼做,但我認為,我們應該從 理解下手,我們讓大家看到、聽到與思考兒少的聲音,那麼思維改變的成真, 我想可以受到大家的期待。 而在這些場合表達意見後,技術面上我認為我們應該建立一個有效的追蹤系 統,兒少表達意見後,我們可以給它一個號碼,在系統另一端,與意見相關的 承辦人員一旦有了最新的進度,兒少就可以透過它的號碼或是電子郵件,隨時 掌握到自己的意見後續引發哪些事情?而假設它的意見最終是不被採納的,我 們應該也要提供充分的機會與管道,讓兒少可以完整地知道為什麼我的意見沒 有辦法成真,並且假設他有其他的看法,也能夠擁有雙向溝通與交流的機會, 說我覺得我不認同你,我要挑戰你的說法。這樣的系統其實就是一個優化版的 市長信箱。 我們在思考做什麼事情才能讓兒少的參與更順利時,其實有時候會忽略了一些 看似簡單但卻十分重要的關鍵。具備了這些元素,其實就能夠起到顯著的影 響。但它永遠也不會是一個完美的系統,我們必須保持對進度的追求。因此, 我最後一點想要強調的是,不論你想要打造的兒少參與是朝向什麼面向的,在 設計的階段何不就把兒少拉過來一起討論呢?聽聽孩子的聲音,我相信是一個 兒少參與機制成功的關鍵,而我相信這將會使你收穫良多。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