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興辦社會住宅。 推動結果 7 推動方式 項目 內容 空屋釋出 80~90% 1. 提供租稅誘因,4年內讓房價偏高地區空閒空屋釋出為社會住宅,約10萬戶。 2. 推動《住宅法》修法,愛心房東減免所得稅。 3. 短期積極健全租屋服務平台功能,協助媒合服務。 多元興辦 5~15% 1. 持續推動「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興建社會住宅3.4萬戶(至112年)。 2. 視財政狀況配合地方政府8.7萬戶需求滾動檢討,儘量協助。 3. 設置公私合作平台與機制,導入PFI模式加速興辦社會住宅。 4. 中長期規劃設置中央行政法人專責機構,負責主導跨區合作、及規劃推動公民 自有住宅計畫等業務。 附註1:台灣低度使用住宅約85.7萬戶,其中大台北都會區(北北基桃)空屋數約29萬戶。 附註2:民間融資提案模式(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PFI)